东莞征求意见: “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增设电梯( 二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政府补贴相关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另行制定 。

  既有住宅

  该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

  对于村民宅基地房屋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 , 不适用于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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