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贵州一“爱鸟人士”非法猎捕13只野生鸟,获刑5年

非法猎捕13只野生鸟进行售卖 , 并且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贵州“爱鸟人士”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 , 并处罚金5000元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涉嫌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近日公开审理宣判 。 被告人杨某某在贵阳花鸟市场偶遇陈某(另案处理) , 陈某拿手机里一张鸟的图片给杨某某看 , 并对杨某某说 , 如果有这种鸟就告诉他 , 留下电话号码后还送给杨某某一张捕鸟网 。 被告人杨某某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 , 猎捕野生鸟并通过微信将所捕获的鸟拍照发给陈某 。

2017年至2018年间 , 被告人杨某某先后猎捕7只野生成鸟、6只野生幼鸟卖给陈某 , 每只价格在150元至300元不等 。 经鉴定 , 杨某某猎捕的鸟均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同时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 。 法院审理后 , 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 遂依法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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