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双方解除合同 中介起诉索要4万元( 二 )

法院认为,该中介作为从事房屋交易的专业机构,在知晓购买人财产状况且可能无法取得贷款的情况下,居间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慎义务和如实告知义务,对此存在过错。但鉴于该中介作为居间方,就此次交易已提供了一定的居间服务,故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实并结合公平合理原则,最终判决施某和葛某各支付中介服务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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