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身份证丢后莫名背二百万债:再问身份证何时能“挂失即

今年4月4日 , 一张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打破了张淑淑一家的宁静 。 与传票同时收到的 , 还有一份起诉状和原告律师整理的一叠工商资料 。 张淑淑从来没去过深圳 , 也没注册过公司 , 而在这堆资料中 , 她却成了深圳市先高极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先高极”)的股东和法人代表 , 随之而来的还有该公司近200万元的债务 。 疑惑了很久她才想到 , 这一切可能与2016年2月丢过的一张身份证有关系 。

从没去过深圳 , 也没注册过公司 , 工商资料却显示 , 张淑淑先是于2016年4月15日注册了“先高极” , 又于当年7月12日将自己变更为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和执行董事 。 与此同时 , 张淑淑还发现名下多了一张2016年3月23日在河北石家庄办理了邮政储蓄银行卡 , 办卡申请单的签名均不是她本人 。 很显然 , 这又是一起因身份证丢失而导致的“人在家中坐 , 祸从天上来”的闹剧 。

身份证何时能实现挂失即失效 , 这个问题媒体已经追问过多年 。 在此期间 , 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已经上线运行 , 相关部门也表示 , 凭借这一系统居民身份证挂失后将可以实现即时失效 。 但现实情况显然不容乐观 。 比如 , 身份证的买卖“产业”依然横行于网络 。 而去年曝光的“北大学子涉嫌弑母案”中就有一个细节:嫌疑人吴谢宇被指随身携带数十张买来的身份证用于躲避追查 。 这次案件 , 又再次证明了身份证挂失即失效依然存有漏洞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