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 反中媚日无诚信 乱港暴徒保护伞( 五 )

  二是堵塞道路 , 对公众造成妨碍和影响等 , 涉嫌触犯《普通法》 , 可被控公众妨扰罪 , 若罪行成立最高可判囚7年 。

  三是破坏社会安宁 , 即使其他集结者没有有使用暴力 , 但是没有离开 , 涉嫌触犯《公安条例》 , 可被控暴动罪 , 若罪行成立最高可判囚10年 。

  四是阻扰警方执法 , 包庇暴徒 , 涉嫌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 , 可被控阻差办公罪 , 若罪行成立最高可判囚2年 。

  五是带大声公(手持扩音器)歇斯底里嚎叫爆粗 , 辱骂警员是死黑警 , 用英文粗口侮辱警告他离开的女总督察 , 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 涉嫌触犯《公安条例》 , 可被控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 , 若罪行成立最高可处第二级罚款5000元及监禁12个月 。

  据香港媒体报道 , 欧诺轩已被香港警方拘捕 。

  多行不义必自毙!纵暴派议员等祸港头目们 , 为了捞取政治资本 , 编织冠冕堂皇的道义和悲壮 , 将香港年轻人推向危险境地 , 他们才是罪魁祸首!苍天饶过谁?不是不报 , 时候未到!等待区诺轩等犯罪分子的 , 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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