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启动“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 “诈捐”等严重失信行为将不能

  国际在线报道(采访人员 王洹星):2日 , 采访人员从中国民政部获悉 , 今年将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活动 , 并首次明确一半以上的表彰名额集中到扶贫济困领域 , 慈善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 不能参评 。

  作为中国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中华慈善奖首次明确 , 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 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 明确将50%以上的表彰名额集中到扶贫济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 。

  据中国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一级巡视员李波介绍 , 中华慈善奖自2005年设立以来 , 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届评选活动 , 共表彰了1005个单位、个人、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 。 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共设置四类奖项 , 分别为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 。 表彰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个 。 并首次明确了不授予中华慈善奖的三类情形 。 一是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二是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 。 三是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 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 , 均不授予中华慈善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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