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茅台原副总经理等人一再拒绝接受组织挽救,对抗审查( 十 )

根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 , 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 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最高可判处死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 可以判处死刑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蒲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数额特别巨大 , 应依法惩处 。 鉴于蒲波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 , 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 , 在庭审中表示认罪认罚 , 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

依法从轻有依据 。 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 , 自动投案 , 真诚悔罪悔过的 , 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 , 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 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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