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女子被轿车超车后倒地身亡 经法院调解司机支付五千元( 二 )

  承办法官认为,交警出具证明认定的事实是轿车在超越电动自行车过程中,电动自行车翻车。事发时系雨天路滑,能见度、判断力下降的恶劣天气,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出轿车车速过快,加上张女士穿雨衣,反应受限,在轿车近距离快速超越时可能受惊吓而翻车。由此判断,轿车超车与电动车翻车应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机动车在运行中对周围形成了高度危险状态,机动车方的注意义务大于非机动车方、行人,方先生作为驾驶员应预见到雨天路滑,近距离快速超越的危险性,由于其没有预见和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发生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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