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决定」对于农村租地,近期出现了一些不得不防的“陷阱”( 二 )

④土地租赁的边界 。

注意到,不仅是在签字前和签字时候 , 租地出去之后 , 也有一个情况要注意 , 那就是“赖账” 。 如果签约人赖账 , 那就产生了土地纠纷了 , 这又该咋办呢?


 「处理决定」对于农村租地,近期出现了一些不得不防的“陷阱”

▲▲ 「处理决定」对于农村租地 , 近期出现了一些不得不防的“陷阱” , 看看都是啥▲▲

租地权属有争议 , 如果不能及时解决 , 矛盾就会越积攒越多 。 在处理过程中 , 农民朋友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这样至少不会陷于被动 。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掌握主动 。

如果是土地的确权纠纷 , 先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 如果协商不成 , 再由人民政府出面解决 。 如果是两个企业之间的纠纷 , 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 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间的争议 , 由乡一级政府处理 。 对于处理决定不服的 , 可以在决定通知当日起30天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处理决定」对于农村租地,近期出现了一些不得不防的“陷阱”

▲▲ 「处理决定」对于农村租地 , 近期出现了一些不得不防的“陷阱” , 看看都是啥▲▲

如果是土地的侵权纠纷 , 先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 如果协商不成 , 再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面解决 。 对于处理决定不服的 , 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 也可以不协商直接民事诉讼 。

如果是土地行政争议 , 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

有不少人说 , 农民最值钱的宝贝 , 一个是承包地 , 一个是宅基地 。 时代的发展让农民进城务工 , 挣到更多的钱改善家庭条件 , 但是承包地出租 , 也万万不可大意 , 不能因为对方人熟 , 就不照章办事 , 面子毕竟还是不如金钱 , 切莫大意 , 避免出现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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