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军」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原副主任安军被提起公诉

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定 , 近日 ,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 , 依法对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原副主任安军(副处级)提起公诉 。

2018年12月 , 安军在被深圳市光明区监察委员会留置调查期间 , 除了查明的受贿人民币210万元的犯罪事实 , 还主动交代了曾收受陈某400万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 , 因行贿人陈某逃往国外 , 未能将该部分犯罪事实查明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2019年4月9日 , 安军因受贿人民币210万元 , 被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 , 判处有期徒刑4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 2019年7月 , 陈某归案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

起诉书指控:2015年至2017年期间 , 被告人安军利用担任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枢纽港航部、东部建设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 , 在招投标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00万元 , 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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