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英】广西80后女副县长拒不退赃,受贿1200万一审获刑13年

2019年9月6日 , 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及其胞弟陈祺受贿一案 。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以受贿罪判处陈祺有期徒刑11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没收两被告人各自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11万元、100.5万元及孳息 , 上缴国库 。 继续追缴被告人陈祺尚未退出犯罪所得赃款9916646.68元 , 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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