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取消4年多的费用为何仍在收?——督查组发现蚌埠人社局下属( 二 )

  督查组暗访了解到 , 有企业负责人曾多次向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询问取消档案托管费一事 , 但该服务中心给出模糊的回复后 , 该交的还是要交 。

  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 , 听说档案托管费不需要交后 , 打电话给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询问 , 收到的回复是单位名义的要交 , 但没有提供相关文件 。

  带着企业的质疑 , 督查组来到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据该服务中心反馈 , 相关企业是该服务中心的协议单位 , 企业把员工档案放在该服务中心代保管 , 就要收取档案托管费 。 作为一家国有企业 , 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依靠经营维持运行 , 收益也部分上缴市财政 。

  那么 , 上级主管部门是否督促企业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了呢?6日晚上 , 督查组向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的主管单位和蚌埠市人社局负责人询问有关情况 , 对方表示对相关文件精神并不熟悉 , 甚至都没听说过人社部发的文件 。

  “企业收费的行为与中央政策是相违背的 。 ”蚌埠市人社局局长林国立表示 , “我们对政策理解有偏差 , 把握不透彻、不精准 。 ”

  失职失察 , 立即叫停

  针对发现的问题 , 督查组提出 , 按照五部委的发文和后续通知 , 从取消之日起 , 包括档案保管费在内的档案服务费都应该一律停止 , 不再征收 。

  “取消档案保管费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减税降费、服务人才和促进就业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和惠民措施 。 ”督查组成员认为 , 收取档案托管费属于典型的违规收费 , 个别地方和单位的行为值得反思 。

  “我们对下属企业的监管不到位 , 失职失察 。 ”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孟凡君说 。

  蚌埠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 , 该局严肃对待督查发现的问题 , 经研究讨论 , 决定立即停止收取档案托管费 。 同时虚心接受督查组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 加强干部业务培训 , 把国家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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