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被”代言 获赔12万元

  起诉肖像权名誉权受侵犯  吴京“被”代言 获赔12万元

  昆明街头出现演员吴京“代言”的男科疾病广告 , 对此 , 吴京认为发行该刊物的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和名誉权 , 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昨日获悉 , 北京西城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在昆明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吴京公开赔礼道歉 , 并赔偿吴京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2万元 。

  2018年7月 , 吴京方发现昆明某医院在其主办发行、刊印和散发的《云南男人》刊物中擅自使用吴京的肖像 , 并配以夸张的广告语 。 另在该刊物内有大量其他男性疾病广告 , 此外还有该医院的联系电话、QQ咨询、官方网站、地址等 , 商业目的明显 。

  吴京方表示 , 在昆明大街小巷、车站、商场、医院周边等地都发现存在散发这种广告的情况 , 他们在火车站发现并收集了十余本 。 吴京方当庭提供了相关刊物、网络信息等证据 , 并明确表示 , 吴京与昆明某医院没有任何合作 , 也未授权其使用吴京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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