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材料“闪签”背后:副镇长收好处一路开绿灯

分管副镇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刑罚;驻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刑罚;村委会主任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被判处刑罚;其他5名村干部中一人被开除党籍 , 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2人辞职(非党) 。 近日 , 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 , 后溪镇江滨村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分管副镇长“抱团贪腐”被“一锅端”的警示案例 , 在全区上下引起不小的震动 。

2017年11月 , 衢江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反映江滨村村干部“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收受好处费”的实名信访件 , 立即着手开展调查 。

事情真相很快浮出水面 。 2014年 , 工程老板郑某获知江滨村有一块600多亩的村集体土地将被列入开发项目 , 便找到时任村委会主任童小刚表示想承包该土地 , 承诺事成后给予高额好处费 。 在童小刚运作下 , 村“两委”会议“一致”通过 , 将该土地以年租金1万元的价格承包给郑某 , 承包期7年 。 2016年该土地被纳入区级开发项目后 , 童小刚等人又伪造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 “炮制”拨款协议 , 286万余元青苗补偿款悉数落入郑某囊中 。 当然 , 郑某所承诺的高额好处费也及时兑现 , 其中童小刚分得39.5万元 , 村党支部书记陈智光分得26.5万元 。

贱卖村集体资产、伪造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伪造拨款协议 , 收受好处费 , 村干部为何能如此目无法纪、胆大妄为?

“作为村干部 , 只要能把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做好 , 有点违规违纪 , 乡镇也不会追究 。 ”接受审查过程中 , 童小刚道出了其中的玄机 。

事实果真如此吗?调查人员查阅该青苗补偿款的报账资料发现 , 承包合同签订日期在土地承包招标公告公示期内 , 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中村民代表签名笔迹雷同……如此粗劣不堪的造假资料居然能“一路绿灯” , 仅一天多时间就走完上报、验收、审核、拨款等流程 , 可谓“闪签” 。

随后 , 调查组约谈了该项目分管领导 , 后溪镇原副镇长曹梅青 。

“现在各项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 征地拆迁、政策处理都要依靠村干部 , 为处好关系 , 方便工作开展 , 对他们的违规违纪行为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面对调查组 , 曹梅青大倒“苦水” 。

然而调取曹梅青银行交易明细时 , 一条蹊跷的转账记录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 。 2017年12月6日 , 曹梅青向陈智光账户转账5万元 , 注明借款 。 曹梅青为何要借款?又为何恰在调查江滨村信访件期间还钱?2018年6月 , 区纪委监委对曹梅青立案审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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