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网红“用易拉罐做爆米花”伤亡 短视频风险的坑只靠平台填不( 二 )

  “易拉罐自制爆米花”视频没有具体的使用讲解或风险提示资讯 , 发布者采用文字加上背景音乐的方式来呈现内容效果 。 赵良善认为:“无论‘办公室小野’怎样辩白 , 都无法推卸自己作为自媒体网红的社会责任——不在网路上传播带有不安全因素的内容 。 ”

  无视安全因素、忽略传播後果 , 诸如“办公室小野”一样的网红们 , 主要精力到底放在哪里了呢?

  近年来 , 短视频在网上迅速兴起 。 它的准入门槛和制作成本都很低 , 自媒体用户均可在自己的社交平台或短视频平台发表作品 。 这其中不乏纯粹出於娱乐目的短视频发布者 , 但大多数人则是看到它背後带来的巨大收益——通过观众给直播视频打赏或是热度流量变现牟利 。 为了获取流量 , 视频发布者往往制造各种噱头 , 用新奇有趣的内容吸引用户 。 热度是他们首要的关注点 , 安全与否有时并不会考虑周全 。

  “事实上 , 网上发布的很多短视频都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 。 此次事件中女孩的不幸离世便给短视频安全敲响了警钟 。 ”赵良善说 , “但是 , 如何防范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 , 仅仅给发布者设置规章、规范伦理还远远不够 。 ”

  创新乏力管理不善 平台推送有待保质

  网红发布视频时未做好安全提示 , 背後却是网路媒介给此类视频的传播提供了平台 。 “从法律意义上讲 , 短视频的发布者和短视频平台的行为属於共同过失侵权 , 即二者单独的过错行为不至於导致事情发生 , 但是两个主体的过错一结合 , 就产生了现在的过错行为 , 导致了侵权行为的发生 。 ”赵良善说 。

  二者成为“共犯” , 源於网路传播的广泛、快速和视频的海量化 , 这使得平台的全方面监管难以施行 。 此前 , 武汉一男子因模仿短视频中亲子互动的高难度动作 , 将自己的孩子摔伤 。 事件发生後 , 一些平台上线了“风险提示系统” , 对有潜在风险的行为和动作 , 给出一定的提示 , 让用户量力而行 。 这种风险防范方式或许给其他短视频平台提供了一种可供借鉴的思路 。 但仅此也远远不够 , 如何将安全系数最大化是平台方应好好思考的问题 。 不能一直这样让补救措施始终晚於事故的发生 。

  类似的事情已经为短视频行业和短视频平台敲响了警钟 , 在强化安全意识的同时 , 走什麽样的道路才是“自救之道”?

  此前 , “办公室小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 自己和很多网红一样 , 每天都为如何源源不断地保持创意感到焦虑 。 从中可见 , 短视频领域的创意匮乏和内容同质化、视频平台缺乏创意激发能力 , 导致了一些网红走上了追求新奇特、追求内容刺激的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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