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民政部:做好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 )

  通知提出 , 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 各地要全面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 , 积极培育发展以扶贫济困、救灾救助为宗旨的慈善组织 , 引导和支持公益慈善组织 , 通过建立专项基金、设立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等形式 , 积极参与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 , 形成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接续救助 。

  通知还指出 , 要通过购买服务、政策引导等方式 , 积极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帮扶、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 , 帮助他们改善困难处境、增强生活信心、提升发展能力 。 培育社会救助领域专业志愿服务队伍 , 动员和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为困难群众提供帮扶 。 当前 , 要动员和引导各类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受灾地区款物捐赠、心理抚慰、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 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氛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