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董秉惠被“双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董秉惠理想信念丧失 , 背离党的宗旨 , 知法犯法 , 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 对抗组织调查;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背组织原则 , 违规为其司机安排及调动工作 ,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 多次送给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礼金 , 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 私欲膨胀 ,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案谋私 , 拿司法权做交易 ,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

  董秉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决定给予董秉惠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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