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修1级台阶赔偿4万多元警示了什么

  一种说法

  少修1级台阶赔偿4万多元警示了什么

  张海英

  80多岁的王女士在北京某公园晨练时 , 下廊亭台阶时摔倒导致骨折 。 公园认为是老人年纪大又不小心摔倒 , 公园不应该担责 。 近日 , 北京海淀法院判决认为 , 廊亭少修了1级台阶 , 涉事公园应承担60%的责任 , 赔偿王女士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6万余元 。 (9月24日《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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