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由11城市扩至全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下称“4+7”试点)改革效应 , 9月24日 , 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 , 26个省份在上海参与扩围 , 进行联合招采 。 截止到目前 , 扩围地区已经由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等11城市 , 扩围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

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 , 价格都降低到不高于“4+7”试点中选价格的水平 , 群众费用负担将大幅度降低 。 拟中选结果公示一周后正式发布 。

本次联盟采购共有77家企业 。 产生拟中选企业45家 , 拟中选产品60个 。 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 , 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 , 平均降幅25% 。

“4+7”试点自今年4月1日全面落地实施以来 , 总体进展顺利 , 群众受益 , 效果显著 。 试点扩围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机制;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确保使用;坚持高质量标准 , 将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 。 同时 , 完善中选规则 , 增加中选企业数量 , 引导企业有序竞争 , 确保试点长期稳定实施 。

下一步各地将重点抓好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 , 确保年底前患者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中选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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