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出台《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西宁出台《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西宁出台《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

  中工网青海西宁9月25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9月25日 , 记者从西宁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立成果 , 《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 弥补了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综合性立法的空白 。

  《条例》共6章62条 , 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援、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 《条例》重点瞄准15种不文明行为 , 列出重点治理清单 , 并设置了相应处罚 。

  《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护公共环境、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和文明医院、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建设等多个方面 , 将属於道德约束的文明规范和法律约束的不文明行为作了列举规定 。

  同时 , 《条例》对见义勇为、无偿献血、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民族团结、绿色低碳、移风易俗及设立爱心服务设施等文明行为予以鼓励和支援 , 并设定了表彰奖励、关爱帮扶制度 ,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优秀志愿者、道德模范的保障措施 。

  针对受道德约束的不文明行为不易受到惩治的情况 , 《条例》设定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劝阻、投诉、举报、曝光机制和规范文明执法的规定 。 针对禁止的突出不文明行为 , 还明确了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 , 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管理和矫正不文明行为 , 违法行为人可以用自愿参加相关社会服务的方式 ,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罚款处罚;将个人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资讯和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资讯全部纳入信用档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