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村规民约》里见生态变迁

  新华社杭州9月26日电 题:浙江安吉:《村规民约》里见生态变迁

  新华社记者李平、岳德亮

  金秋时节 , 走进浙江省安吉县双一村 , 翠竹漫山遍野 , 穿村而过的小溪清澈得可倒映人脸 , 矗立在小溪旁边的两份《村规民约》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

  看到记者认真观看《村规民约》上的内容 , 双一村党总支书记朱学星说 , 两份《村规民约》一份是1983年制定的 , 一份是2018年制定 。 两份《村规民约》虽相差35年 , 但一脉相承爱国爱党、促进乡风文明、保护生态等内容 。 其中持续强调生态保护、与时俱进塑造绿色生活方式是双一村《村规民约》的重要特色 。

  在1983年《双一大队村规民约》中 , 记者看到这样的生态保护内容:“加强山林管理 , 节约用竹用木 。 搞好护笋养竹 , 偷挖冬笋、小笋 , 罚款1至10倍 。 毛柴不准出卖送人 , 公路、村内风景树不得砍坏 。 严禁药鱼、炸鱼、丝网捕鱼……”

  曾参与制定1983年《村规民约》的村民朱岳明说 , 新中国成立前 , 他们村是一个“烧炭村” , 森林覆盖率不到40% 。 可谓远山荒 , 近山光 。 新中国成立後 , 通过不断植绿种竹等 , 到上世纪70年代末 , 全村森林覆盖率达到70% 。

  “更重要的是 , 漫山遍野的翠竹成为村民们吃饱肚子过上幸福生活的源泉 。 ”朱岳明说 , 通过发展竹产业 , 上世纪70年代 , 双一村村民顿顿吃大米、家家有辆单车 , 村集体还自筹资金建设140余套房屋解决部分村民房屋难题等 。 因竹致富使得竹资源保护顺理成章地写进了1983年版的《村规民约》 。

  转眼到2000年以後 , 随着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的增多 , 村民们发现穿村而过的小溪鱼虾少了 , 山上的兰花和杜鹃花枯萎了……为此 , 一些村民不成文地约定减少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量 , 但村民间局部口头的约定 , 难以有效地监督执行 。

  “我们根据新形势 , 将‘禁止使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 , 在小马坑水资源区域禁止使用化肥’等内容写进新版的《村规民约》 。 ”朱学星说 , 经过几年努力 , 双一村实现了农药和除草剂的零使用、化肥的零增长 。

  近年来 , 安吉县在所有农村全面推广垃圾分类 , 分好垃圾成为安吉县农民的新时尚 。 “为实现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 , 在原有生态保护内容基础上 , 2018年的《村规民约》又新加了‘生活垃圾分类入桶处理 , 垃圾不落地’等内容 。 ”双一村村主任李为民说 , 通过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 , 全村垃圾总量比过去减少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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