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一审被判15年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 , 2019年9月26日上午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受贿案 , 对被告人靳绥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 对靳绥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 , 依法予以追缴 , 上缴国库 。


河南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一审被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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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图片来源: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 。

  经审理查明:1999年底至2018年春节 , 被告人靳绥东利用担任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安阳市委书记、河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 ,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提高建筑项目容积率、项目用地、贷款审批、职务晋升、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共计折合人民币4434.375243万元 。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靳绥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 鉴于靳绥东具有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 , 认罪悔罪 , 积极退赃 , 受贿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等从轻处罚情节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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