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区域综合医改试点

  近日 ,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於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 明确在甘肃省白银市、庆阳市、凉州区、崆峒区、临洮县、陇西县、甘谷县、庄浪县、成县共2市7县(区)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 。 通过在试点市县(区)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 , 强化政府在财政投入、人才引进、创新医保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 有针对性地破解综合医改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 。

  《意见》明确 , 在试点区域内重点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灵活开放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6个方面工作 。

  其中 , 分级诊疗要做好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协议管理等工作;从发展紧密型专科联盟、技术联盟 , 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 , 建立疾病控制健康联合体 , 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 , 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 三级医院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等方面入手 , 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探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实药品分级保障供应、保障药品使用安全工作 , 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 主要加强全过程全行业监管 , 建立资讯化综合监管机制 , 综合运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千分制”等考评结果 , 强化政府在行业规划、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责任;通过落实用人自主权、完善编制管理制度、完善人才激励政策、改革完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人才评价机制 , 建立灵活开放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完善债务控制机制、出台债务化解办法 ,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

  《意见》明确 , 各试点市县(区)要在2019年9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 , 将重点医改监测指标列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 及时跟踪、统筹推进 。 从2019年起 , 在两年试点时效内 , 省级将统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补助资金 , 依据甘肃省区域综合医改主要监测指标对试点市、县区进行综合考核 , 对综合改革中工作较好的地区予以倾斜 。 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 。 对改革成效不好、落实政策不力的 , 取消试点 , 并在下一年度扣减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 (记者王耀 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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