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宁夏夫妻各10天共同育儿假正式入法,你支持吗?

宁夏近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 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 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 , 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周文盈介绍 , 此规定旨在倡导夫妻共同育儿的社会理念 , 培育良好的家庭风尚 , 促进妇女权益保护和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 “按照宁夏之前的规定 , 女职工的配偶在女性产假期间依法享有25天护理假 , 此次新条例又为夫妻双方增加了10天共同育儿假 , 这在国内尚属首创 。 ”周文盈说 。

此外 ,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 , 条例还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0至3周岁婴幼儿照护服务 , 规定女职工比例较高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 , 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 为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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