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渔民违法捕捞刀鱼740余公斤,检察机关索赔24万( 二 )
近日 ,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就一起刀鲚的非法捕捞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2018年4月24日至6月20日长江禁渔期期间 , 被告人周某在明知《渔业捕捞许可证》(刀鱼专项特许)已过期的情况下 , 先后雇佣6人 , 驾驶“苏通渔26628”在长江上海段水域多次非法捕捞刀鲚748.62公斤 , 并销售牟利 。 经崇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 , 周某非法捕捞刀鲚所造成的国家渔业资源价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43047.5元 , 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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