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乐余简案快审落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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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张家港乐余简案快审落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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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简案快审的目标落到实处,自9月份起,张家港法院乐余法庭针对收案审查中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速裁案件交由专人办理,要求此类案件全部采取电话调解等简便方式,真正简化办案程序,力争此类案件在一周内办结。
9日,法庭收到3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被告均是某环保设备公司。经审查,这3起案件标的额均为几千元,是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庭长吴丹让法官助理钱莉与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取得联系,得知金某准备当天付款的,并不知道惠某等人已经起诉,其在8月31日已经支付了每人2000元。经过与代理律师核实,得知起诉状是之前写好的,惠某等3人收到2000元后并没有告知律师。在吴丹的敦促下,金某第二天早上九点就将剩余结欠的工资转账给惠某等3人。惠某等3人当天递交了撤诉申请。
11日,法庭收到远创公司与金鸟公司的4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捷瑞公司与俊弘公司的1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起案件中4起为小额诉讼案件,另外1起诉讼标的额也仅为3万左右。吴丹审查后要求钱莉当场电话联系金鸟公司的负责人周某,告知起诉信息并询问周某对起诉的意见,周某表示4起案件所涉的委托费确实均存在,具体要跟财务核实一下。钱莉遂询问周某是否愿意调解,周某表示可以调解但是当天不在张家港,12日可以到法庭调解。钱莉立刻通知远创公司代理人,通知双方12日上午8点30分到法庭调解。
吴丹和钱莉同时与捷瑞公司、俊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电话联系,俊弘公司表示对起诉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当天无法到法庭协商,表示马上与捷瑞公司的负责人电话联系。当天下午,捷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电话告知吴丹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同意拿回两台设备后撤回起诉,并递交了撤诉申请。12日上午,远创公司代理人和金鸟公司负责人周某准时来到法庭,双方就4起案件进行了调解,吴丹当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至此,8起案件全部在两天内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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