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国企老总收“元宝”捞“外快”拉全家一起贪,获刑17年半( 四 )

2012年初 , 海某所在公司中标合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A标段施工项目 , 项目建设方是热电集团 。 为了得到时任热电集团董事长汪昌跃的关照 , 他从项目小金库中支取20万元送给汪昌跃 。

2013年 , 为了能在“2× 350MW热电联产机组改扩建项目”中承接工程 , 海某用30万元购买了两个金“元宝”送给汪昌跃 , 汪昌跃收受后交给妻子李某保管 。 当年7月 , 李某要求海某将金“元宝”兑换成现金 , 海某遂从李某处取回金“元宝” , 并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将人民币30万元交给李某 。

2015年左右 , 海某为感谢汪昌跃在业务上的关照并希望继续获得关照 , 在热电集团乔迁之时 , 经征求汪昌跃意见 , 到汪昌跃妻子李某经营的灵璧石店内 , 以买“石头”祝贺热电集团乔迁为名 , 送给李某人民币15万元 。 后李某安排人将一块灵璧石送至热电集团新址 。 经鉴定 , 该灵璧石仅价值人民币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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