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公安部修订交警辅警安全防护规定,执勤执法实行分级防护( 三 )

五是明确执勤执法伤亡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 要求各总队应当制定涉警伤亡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细则 , 明确交警辅警执勤执法发生伤亡事故的 , 应当报告上级交管部门 。 其中 , 交警辅警重伤或者死亡的 , 总队还应当会同警务督察部门组织调查 , 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

近年来 , 公安部交管局紧紧围绕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民警辅警执法安全工作部署 , 坚持常态化提示警示、规范化指导引导 , 并组织了实战化教育训练 , 不断强化交警辅警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 2014年以来 , 印发了《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 , 组织编写《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实训示范教程》并制作配套视频教学片下发基层 , 以安全防护为重点举办6期全国警务实战教官培训班 , 对增强一线交警辅警安全防护意识、保障交警辅警执法权益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 据不完全统计 , 自2010年以来 , 全国一线交警辅警执勤执法因公牺牲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 今年以来 , 公安部交管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 , 最终形成《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安全防护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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