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力治理高考移民 严查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
我省加大力度治理“高考移民”
“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少敏 见习记者/吴淑斌)近日 ,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於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要求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 , 重点加强对高中阶段户籍、学籍由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 。
高一年级上学期及高三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通知》提出 , 要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 , 对申请高中阶段学籍转入我省的学生 , 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核实是否符合转学相关规定 , 严格执行高一年级上学期及高三年级学生不得转学的规定 , 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 。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 加强学籍和教学管理的监督检查 , 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 , 坚决杜绝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的情况 。
对於考生的户籍情况 , 要严格核查户口迁移是否真实有效 , 把好高中年龄段外省户籍人员迁移入户关 。 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以及申办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 , 一律不得办理入户;已经落户的 , 查实以在粤参加普通高考为目的、弄虚作假迁入我省的 , 一律予以清退 , 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办) 。
条件不符的考生只可参加专科批次录取
此次严格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 , 重点是加强对高中阶段户籍、学籍由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 。
除审核基本报名条件 ,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还要符合相关条件方可报名 。 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3年(以下时间皆计算到参加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并实际就读的 , 或是学籍不满3年但符合规定情况的可以报考;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人员)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 或是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 , 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同等学力人员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 , 高考报名时原则上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 。
需要注意的是 , 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往届毕业生 , 如果户籍、学籍(或学历)未达到上述报名条件 , 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 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 , 不能参加本科批次院校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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