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医院伪造出生证明 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月21日晚 , 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四川射洪一民营医院伪造、变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 。 目前 , 医院已停业整顿 , 包括院长在内的6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到案 , 警方已对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射洪县公安局副政委申兴蕴介绍:“初步审查的情况是 , 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的负责人覃某和两位主治医师孙某、杨某以及助医邓某一起 , 为了谋取不当利益 , 采取的虚造、伪造病历的形式出具虚假的《出生医学证明》 ,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规定 , 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 。 ”


四川一医院伪造出生证明 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川一医院伪造出生证明 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射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只是流程上注意了监管”

  据当地调查组介绍 , 涉案医院2015年5月成立 , 注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并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格 , 后更名遂宁现代妇女儿童医院 。 2017年以来 , 医院共领取《出生医学证明》348份 , 已使用343份 。

  今年7月15日 , 遂宁对全市二级以上助产机构产儿科质量进行检查 , 该医院暴露出无菌物品不规范、诊断无明确依据等11项问题 。 在依法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方面 , 该院4项检查合规 。 射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侯颖告诉采访人员:4项检查中 , 涉案医院设专人管理《证明》 , 证书与印章也分别被保管 , 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产科记录信息一致 。

  然而 , 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的联合要求:《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鉴定工作由申请鉴定的户口登记机关所在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统一受理和反馈;当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要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 , 并协调签发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 。

  在整个过程中 , 射洪县卫生健康局只是在流程上进行了监管 , 存在监管漏洞 , 局长侯颖回应:“证件的载体主要是病历 , 再一个就是孕产妇的信息 , 这块我们没有做到深入去鉴别它的真伪 , 没有一个严格的制度来鉴别和防控 , 只是流程上注意了监管 , 没有对病历和信息的真伪做很好的监管 。 我们现在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 , 我们要核实这343个人中 , 哪些是真的住院分娩的 , 哪些是虚假的信息来骗取《出生医学证明》的 。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