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有组织犯罪集团头目王见刚:黑金生意下的喋血路( 八 )

  第一次整合 , 五坑煤矿的整合主体预核准为交城县景泰煤矿有限公司(简称景泰公司) 。 经批准 , 景泰公司取得了五坑煤矿和已关停崖腰渠煤矿及周边空白资源的采矿权 , 交城县政府交政字[2006]48号文件(简称“48号文件”)中认定景泰公司的实际投资控制人为众通公司和邓红卫 。

  第二次整合 , 众通公司股东姜玉东被授权代表众通公司与整合主体协商谈判整合事宜 , 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 。 各方以“联合重组方式”将交城县的北塔煤矿、王文煤矿、景泰煤矿三矿整合为山西紫鑫矿业集团交城神宇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神宇煤业) 。 整合后各方以“资产作价方式入股” , 景泰公司以其采矿权资产作价7792万元出资 , 占整合后神宇公司的29.6% 。

  2010年姜私自将景泰公司资产作价入股24%的股权以1.56亿转卖 , 被发现后 , 邓尉以姜玉东职务侵占向公安报案 。 对于邓的指控 , 姜不服 , 其称2009年9月已从众通公司股东申也建处购买了33%的股权 , 是众通公司最大股东 。 并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三页纸47号文件复印件 , 证实自己为景泰公司的实际投资人没有职务侵占 。

  但蹊跷的是姜提交的47号文件复印件与交城县政府、吕梁市国土资源局留档的47号文件除了格式上不同 , 内容也被改动 。

  邓尉拿着姜提交的三页文件复印件在交城县报警 , 经鉴定三页文件复印件和两页文件上的章都是真的 。 2014年3月17日 , 交城县公安局对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一事立案侦查 。

  交城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股长张太年曾表示 , 三页47号文件与二页47号文件最大的不同就是 , 三页47号文件以政府名义明确了景泰公司的实际投资控制人是姜玉东 。 而此前48号文件中交城县政府已明确景泰公司的实际投资控制人是众通公司和邓红卫 。

  邓尉认为 , 是王见刚帮姜玉东从政府部门拿到了3页的交政函[2009]47号文件 。

  姜玉东一审中的辩护人李金星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5年前对这起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案已立案侦查 , 但现在谁都没判 , 我们也在申请这个案件的调查结果 。 如果姜玉东参与了这个事情五年能调查不清楚吗 , 为什么指向姜玉东 。 ”

  他认为 , 这个事情很难说是姜玉东做的 , 因为他在当时的资产整合中不是最大股东 , 如果整合不成 , 大家都有损失 , 但对大股东紫鑫煤矿来说损失最大 。 “姜玉东在这里面的权利是很小的 , 他对交城县不是很熟 。 ”李金星称这起侵占案并未涉及到王见刚 , 对其也并不熟悉 , 对姜玉东和王见刚的关系并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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