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深圳一派出所原所长获刑八年

  深圳一派出所原所长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贪污超280万获刑八年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采访人员王纳) 昨日 , 深圳检方发布通报 , 由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福田区检察院起诉的深圳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男 , 53岁 , 副处级)一案 , 近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刘汉尧犯徇私枉法罪、贪污罪 , 数罪并罚 , 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

  早在今年3月 , 深圳检方曾发布通报 , 起诉书指控提及 , 刘汉尧被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与他人结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808157.97元人民币用于个人消费等;同时 , 被告人刘汉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 , 徇私、徇情枉法 , 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刑事追究 , 依法应当分别以贪污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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