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4天无人领养狗只可实施安乐死?你怎麽看?

  新华社深圳10月25日电 题:超过14天无人领养狗只可实施安乐死?你怎麽看?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王丰

  近日 , 向社会公开徵集意见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徵求意见稿)》提出 , 对五类狗只可实施无痛安乐死 。 其中 , 对“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狗只”可实施安乐死的意见 , 社会议论较为集中 。

  对流浪犬如何有效治理?记者进行了采访 。

  焦点问题讨论热烈

  徵求意见稿第十条指出 , 对下列狗只可实施无痛安乐死:诊断患有绝症的狗只;诊断患有危重传染病晚期的狗只;因难以治癒的创伤受苦且无治疗价值的狗只;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狗只;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狗只 。

  记者采访发现 , 上述五类情形中 , 前四类情况人们相对容易接受 , 第五类则引发了不同意见 。

  市民汪女士说:“时间应该放长一点 , 14天未免有些仓促 。 ”

  深圳市犬类管理协会副会长黄丽娟表示:“实施安乐死不能一刀切 , 现在很多市民自愿捐钱来助养这些流浪狗 , 政府部门可以和民间机构合作 , 把流浪狗的收治、领养做得更‘人性化’ 。 ”

  另一边 , 不少市民支援这种做法 。 市民刘女士说:“近年来 , 身边的流浪犬越来越多 , 伤人事件也屡见报端 , 治理迫在眉睫 。 而光靠收养、领养很难根治 , 而且浪费社会资源 , 我觉得实施安乐死是一种很有必要的措施 。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孟延春表示 , 目前我国已是狂犬病高发国 , 人用狂犬病疫苗使用量位居世界前列 。 面对狗只给人类安全健康带来的威胁 , 一方面要加强家养狗管理 , 另一方面要减少流浪狗 。

  收容、收养等能否根治流浪犬问题

  黄丽娟建议 , 应该从根源上加强对宠物的监管 。 比如 , 通过对遗弃动物的养宠人进行罚款 , 增加养宠人遗弃宠物的成本;用绝育手段控制动物增长势态;完善动物收容、收养机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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