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印发方案:到2022年建设若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 二 )

  2、建设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实习实训设施 , 开展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或 1+X 证书制度试点 , 近3年内接收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学生(含军队院校专业技术学员)开展每年 3 个月以上实习实训累计达3000人以上 。

  3、通过校企共建企业大学、职工继续教育基地等 , 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 年对外开展培训覆盖5万人次以上 。

  4、校企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国家规划布局的产教融合重大项目 , 近3年内累计建设投资和基本运行费用支出达1亿元以上 。

  5、企业近3年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开展有实际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经费支出(不含捐赠设备以及实训基地建设运行费用)超过 3000 万元以上 。

  6、企业属於集团企业的 , 其下属成员单位(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3 家以上纳入省级政府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建设培育范围 。

  7、牵头设立实体化运作的行业性产教融合集团(联盟) , 设立负责推进产教融合相应工作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力量 。

  此外 , 企业应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开发 , 深度参与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施、课程教材开发 , 广泛接纳教师岗位实践 。

  方案还提到 , 企业举办民办学校 , 学校办学主干专业等与企业实际主要业务关系不直接或不密切的 , 或企业以民办学校学费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的 , 可按照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 , 原则上不纳入试点建设培育范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