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具体要怎么算?标准有哪些?( 二 )

▲▲ 【标准】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具体要怎么算?标准有哪些?▲▲

关于“一户一宅”基地的规定应该如何正确解读?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 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 , 在实际生活中要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基地的规定 , 除非有特例情况 , 在这里的特例情况只限定于继承 , 其他的理由都不能对抗一户一宅基地的规定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是指当农民自主自愿的申请第二个宅基地时土地部门不予受理 , 宅基地不等于宅基地使用证 , 村民不可以申请第二个宅基地 , 但是可以拥有附带限制的第二块宅基地使用证 。 这里的第二块宅基地使用证主要是说通过继承获得的 , 有限的使用到房子自然的损毁灭失 , 在使用期间不可以二次修缮或者翻修 。 当房屋自然的损毁灭失时 , 第二块宅基地使用证失去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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