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三道“禁令”也难治!私开滥垦让这里草原失色(18)

一些农场主回忆 , 当时旗领导鼓励大家:“步子要大一点儿 , 胆子要大一点儿 , 谁有能力谁多开 , 开地越多为旗里做的贡献越大 。 ”

农场主赵某说 , 当年因为开垦草原生产的粮食多 , 他还受到过旗里相关部门的表彰 , “我是戴着大红花上台领的奖” 。

然而 , 早在1998年5月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发出了《关于严禁到牧区、林区开垦种地的紧急通知》;1999年2月 , 又发出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乱开滥垦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命令》 。 这两份“禁令”都明确要求 , 各地必须停止一切形式的在草原开垦种地行为 。

2000年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划定了兴安盟科右前旗、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接壤地段的行政区域界线 , 并规定“对近年来界线两侧形成的乱开滥垦的草原 , 限期退耕还草 。 对宜林、宜草的土地绝不准乱垦 , 也不准擅自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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