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破“海外代购”3.2亿奢侈品走私案,代购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哪里?( 四 )
海关办案人员介绍 , 以藏匿、伪装、瞒报、低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 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 均属于走私违法行为;一旦偷逃应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 , 或者1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将构成走私犯罪 , 将承担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
- 快乐1062:?聚焦 | 昨晚,我们和深圳交警一起“抓醉猫”!结果…
- 「数据那些事」深圳市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 『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全国海关累计投入一线卫检人员超27万人
- 【旅客】武汉海关:如实申报可有效切断传播链
- 深圳新闻网@澄清!放心,最高3万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还可以领
- 陈某:深圳交警通报一起大学生深夜醉驾事故,致一名20多岁外卖员身亡
- 『海关申报』海关总署通报三起违法违规出口医疗物资典型案例
- 「深圳大件事」朋友圈留遗书消失!深圳女子带2幼子轻生,警方紧急行动
- 『大榭海关』隐瞒外籍船员发热症状,宁波海关这样处罚
-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消委会向外卖服务平台发出调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