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财政部修订会计法:严防资本“看门人”沦为“放风者”( 二 )

10月22日 , 财政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与现行会计法相比 ,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会计责任体系 , 在现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基础上 , 引入会计民事责任;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 在行政责任的处罚中 , 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规定 , 即“先没后罚” , 同时提高了经济处罚的数额;增加了代理记账机构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保障会计人员合法权益 , 增加了雇员免责条款 。

目前 ,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猛 , 注册会计师行业迅速兴起 。 会计师事务所原本应该是财务、资本市场中的“看门人” , 应该给公司企业的财务账目“挑刺找错” 。 可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抢夺市场 , 抢夺资源 , 对公司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的财务法律风险选择“视而不见” , 甚至还“美化掩饰” 。 更有甚者 , 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惜以身试法 , 触犯证券资本市场的监管“红线” , 为部分上市公司财务年报造假“提供便利” , 直接从资本“看门人”沦为“放风者” , 由此产生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已经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治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