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提高

江苏龙网:近日,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宁医发〔2019〕78号),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近日 , 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宁医发〔2019〕78号) ,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 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

  

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继续执行2万元 。 符合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费用段2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 , 4万元至6万元(含6万元)报销比例分别由原50%、55%统一提高至60% , 其他费用段报销比例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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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困难人员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按减半政策执行 , 各费用段报销比例在普通人员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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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部分中20元用于大病保险 , 进一步保证大病保险资金的支付能力 。   

(来源:我苏网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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