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撞人竟找儿子“顶包” 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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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撞人竟找儿子“顶包” 双双被罚

本文标题:男子酒驾撞人竟找儿子“顶包” 双双被罚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竟找来儿子“顶包”。近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经过缜密调查,4小时破获一起涉嫌酒驾肇事逃逸案件。

10月6日21时28分许,扬州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报警人称,扬州市市府岗东侧一轿车与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逃逸,造成两人受伤。”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在民警现场调查取证时,小徐自称是驾驶人。民警察觉到有些可疑,后在进一步核实确认中,通过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并让小徐辨认监控截图,最终确认该起交通事故发生时那辆轿车系其父亲徐某驾驶。

原来其父徐某当晚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弃车逃逸后电话通知儿子小徐到现场为其“顶包”。民警立即与徐某及其家人联系,督促其到交警部门投案。10月7日凌晨1时许,徐某到二大队投案,如实交代了事发当晚的经过,对因酒后驾车肇事找来儿子“顶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该案告破,距离案发仅仅4个小时。

经查,徐某在案发当日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后驾车回家,途经文昌路、扬子江路交叉路口时,由于操作不当与同向行驶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徐某想到自己喝酒了,为了逃避责任,便弃车逃逸,并联系其子小徐到现场“顶包”。

目前,受伤者郭某和李某正在医院进行救治,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徐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予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同时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替身”小徐,因提供虚假证言将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驾车需谨慎,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应抢救伤者并及时报警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切勿心存侥幸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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