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黄之锋们,"反中乱港"必有代价!

“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 , 29日收到香港特区第六届区议会一般选举所在选区选举主任通知 , 其不获确认区议会参选资格 。 对这一于法有据、于理应当的决定 , 黄之锋肆意诋毁、恶意曲解 , 试图将法律问题“政治化” , 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的同时 , 也为反对派在选举中造势 。

选举主任认为 , 黄之锋所采纳的“自决前途”理念 , 包含以“香港独立”作为选项 , 即客观地反映他并非真心地及真诚地拥护基本法 。 特区政府也发表声明表示 , 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 , 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

“香港众志”是一个鼓吹“民主自决”的激进组织 , 黄之锋也并非首位被取消有关资格的“香港众志”成员 。 2018年1月27日 , 时任“香港众志”常委周庭被选举主任认定参选立法会港岛区补选提名无效 。 “香港众志”的成员不拥护基本法、不效忠香港 , 被取消参选资格是理所当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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