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案件! 扬州通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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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起案件! 扬州通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例

本文标题:3起案件! 扬州通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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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晚,扬州市纪委监委在 " 清风扬州 " 微信公众号通报了扬州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3 起典型案例。涉及镇村工作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派出所民警充当黑恶势力 " 保护伞 " 等案件。

通告显示,仪征经济开发区原主任科员凌良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担任仪征市十二圩办事处拆迁办主任、办事处副主任等职务便利,收受黑恶势力人员所送财物,为黑恶势力滋生壮大提供外部支持。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凌良振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后,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扬州市公安局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平山派出所原民警陈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查询 " 套路贷 " 对象公民信息、打探相关案情,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近期,陈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江都区樊川镇环卫所所长兼直属村党支部书记徐建军、樊川镇党政办副主任仲云峰、樊川镇工会主席何福巨等 3 人违反廉洁纪律,接受黑恶势力人员邀请赴外地旅游,并由黑恶势力人员支付相关费用。近期,徐建军等 3 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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