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应用

江苏龙网:

  

新华社南京9月9日电(采访人员沈汝发)南京市近日出台《南京市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 , 推进政务数据的整合共享与开放应用 , 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 优化营商环境 。

  根据规定 , 政务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规定和标准 , 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市大数据中心归集数据 , 实现政务部门间政务数据的共享与交换 。 市大数据中心应当建立全市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 , 与政务部门共同建立相关主题数据库 。 政务部门间共享政务数据 , 应当以共享为原则 , 不共享为例外 , 无偿共享政务数据 。

  南京市同时要求 , 政务数据开放应当以需求为导向 ,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数据经过脱敏、脱密等技术处理后符合开放条件的 , 应当开放 。

  根据规定 , 政务部门应当按照政务数据开放类型 , 编制、发布无条件开放清单和有条件开放清单 , 并按照开放清单将政务数据归集到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 , 实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放政务数据的统一服务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取无条件开放清单中政务数据的 , 可以从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在线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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