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双目失明贫困户的脱贫退保申请书( 二 )

  小店出售一些日常用品和粮油副食 , 进货摆货只能靠侄子帮忙 。 刘修平每日守在店里 , 用没有手掌的双手 , 摸索着为前来光顾的村民递上一件件小商品 , 而村民们也自觉付钱 。

  乐观和坚强为刘修平赢来了更多的善意 。 杨再付说:“他很信任别人 , 村民来买东西 , 他不看钱 , 也不点钱 , 别人也从没占过他的便宜 。 ”

  从1991年经营小卖部开始 , 刘修平就没有停止过“折腾” , 但命运也没有停止“折腾”他 。 1991年後 , 刘修平办过林场 , 开过公话超市 , 但都不怎麽成功 。

  2000年 , 一次意外引发的火灾烧毁了刘修平的小卖部 , 给他造成2万元的经济损失 。 但刘修平没有认输 , 第二天一早 , 他又张罗着进货了 。

  “大火烧了我的财产 , 但没烧了我的心 。 ”刘修平说 。

  “上用法为民排忧 , 下用理为民解难”

  初中毕业的刘修平是村里为数不多的读书人 , 加之他能说会道 , 村民间有了什麽纠纷 , 都喜欢请他出面评理 , 急公好义、古道热肠的刘修平乐在其中 。

  一次处理纠纷时 , 一位法官告诉他:“你的意见虽然合情合理 , 但并不合法 。 ”这样的评价 , 让刘修平无法接受 。 和“发烟事件”一样 , 外界的刺激让他萌生了自学法律的想法 。

  想法有了 , 但如何学却成了刘修平面临的最大的难题 。 一次收 广播时 , 他知道了四川一位双手残疾的人自学法律的事迹 , 这给了他信心和方向 。

  1993年 , 刘修平买来3本法律方面的书籍 , 凭藉左眼仅剩0.2的视力 , 在微弱的光明里 , 用放大镜艰难地学起了法律 。

  在村里 , 各类纠纷闹上法庭 , 都面临聘请律师 , 但高昂的律师费往往令村民望而却步 。 面对乡亲们的困难 , 刘修平毅然做起了公民代理 , 走上法庭 , 为村民排忧解难 。

  1995年 , 刘修平第一次作为代理人出庭 。 虽然提前做了准备 , 但在法庭上 , 他却碰壁了 , “想好的话说不出来” 。 刘修平很快找到了原因所在:“不是因为胆子小 , 而是法律基础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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