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刘氏四兄弟重大涉黑案主犯最高获刑25年

  新华社合肥11月1日电(记者陈诺)10月31日上午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等34名被告人、2个被告单位重大涉黑案件 。 被告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 , 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被告单位分别被判处罚金 。

  法院审理查明 , 自20世纪90年代起 , 被告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四兄弟通过贩卖砂石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 形成了以刘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多年来 , 该组织为维护自身利益 , 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 该组织利用家族势力 , 长期大肆非法开采 , 对当地采矿行业形成全面垄断和非法控制;强占村民土地 , 强迁村民祖坟 , 兴建宗祠、豪宅 , 震坏村民房屋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对当地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威慑;无视安全法规 , 在非法开采中造成多人死伤;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 横行乡里 , 称霸一方;利用非法采矿等手段获取的巨额经济利益 , 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 , 寻求庇护 , 以黑敛财、以财养黑、以钱开路、祸害一方 , 严重破坏了当地自然环境、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根据众被告人在实施犯罪中分别所起的作用 , 综合评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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