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两部门: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发布电子烟广告( 二 )

据介绍 , 很多电子烟企业以年轻人作为互联网营销的重点 , 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 。 但事实上 , 多数电子烟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很强 , 存在不安全成分添加、烟油泄漏、劣质电池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 特别是一些电子烟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 , 随意添加各类添加剂以改变电子烟口味和烟油颜色 , 市场乱象丛生 ,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

截至目前 , 世界范围内已有大量国家全面禁止或严格限制电子烟销售 。 有明确立法或正式宣布禁止销售电子烟的国家或地区已超过40个 , 如巴西、新加坡、印度等 。 此外 , 包括世界最大电子烟消费国美国 , 以及欧盟在内的60余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烟视同烟草制品进行严格管制 。

去年8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 , 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 但是 , 仍有很多电子烟企业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 , 将互联网营销的重点目标放在年轻人这一客户群体上 , 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代表 , 大肆宣传、推广和销售电子烟 。 未成年人大多是通过互联网知晓、购买并开始吸食电子烟 , 对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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