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起浙江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12月31日起浙江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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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垃圾清运 。  张斌 摄

  中新网杭州11月1日电(郭其钰)11月1日 , 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於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通知》(下称《通知》) , 提出自2019年12月31日起 , 在浙江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 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

  《通知》规定 , 一次性消费用品指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向消费者提供的一次性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和餐具等用品 , 以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的一次性纸杯等 。

  据了解 , 浙江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 将逐步延伸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 , 以及饭店、快餐小吃店、农家乐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

  《通知》同时指出 , 住宿、餐饮等服务性单位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可重复使用的替代用品 , 鼓励使用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 。 倡导消费者自带水杯餐饮 , 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 , 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其他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 。

  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 , 自12月31日起 , 将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 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 。 《通知》倡导干部职工办公或开会自带水杯;倡导无纸化办公 , 会议交流汇报宜采取电子形式 , 如需书面材料推行双面列印;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签字笔 , 推广使用钢笔或更换笔芯回圈利用 。

  据悉 , 浙江建设、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对餐饮、星级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等服务性单位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进行监督管理 。


12月31日起浙江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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