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我国最早实行“省直管县”的湖北、重庆、浙江, 有什么异( 二 )

湖北省最先是把地区、自治州、地级市的权力下放给放权的县级行使 , 地区、自治州、地级市从自身利益考虑 , 必然对下放权力采取一些阻力 。 重庆市通过两次行政管理体制调整 , 撤销了地级市中间管理层 , 重庆市直接管理各个县 , 能够直接下放权力 。 浙江省的地级市并没有真正享有财权、人权 , 地级市很难有机会与县争利 , 因此浙江省下放权力受的阻力小 。

第三 , 三者下放权力的力度差异大 。

湖北省政府下放了239项行政权力给县级政府 。 浙江省下放313项原属于地级市的权力下放给县级政府行使 , 从省政府也下放了一些权限给县级政府行使 , 2009年 , 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将443项审批权限下放 , 赋予县级行使 , 浙江省“扩权强县”已经制度化 。 重庆市放权主要集中在六个区 , 对其他区、县的放权比较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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