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县委书记受贿上千万:吃喝玩乐时会花几万元

2019年11月4日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相关部门获悉 , 广西灵山原县委书记莫东培 , 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 于10月31日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取的判决书显示 , 莫东培担任领导期间 , 滥用职权 , 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共计1.02亿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06万元人民币和5000加元 。

莫东培所获取的赃款多用于个人开销 , 接受讯问时 , 他提到“我平时花钱大手大脚惯了 , 出去吃喝玩乐 , 有时会花个几万元 , 所以收受别人的钱 , 都一起用于我平日的花销 , 有时花天酒地 , 有时给情人花了 。 ”

新京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莫东培的蜕变始于2005年 , 彼时 , 其分管钦州市河东工业园区的工作 , 该工业园区当时有大量工程项目开工 , 莫东培遂利用手中的权利 , 为企业主承揽了大量工程 , 并从中获取了数百万的好处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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