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清】江西男子被骗入传销窝点后砍伤2人,被判防卫过当获刑1年( 二 )

案发当日 , 余清向公安机关投案 。 吴某、王某对余清的行为表示谅解 。

庭审中 , 余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 自愿认罪认罚 。 他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 , 但辩称本案存在被害人过错 , 余清系初犯 , 有防卫情节 , 属防卫过当 , 有自首情节 , 自愿认罪认罚 , 且取得被害人谅解 , 建议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

法院认为 , 余清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 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 , 其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 检方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 , 依法应予惩处 。 案发时 , 余清正处于被非法拘禁期间 , 他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持刀砍伤被害人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造成重大损害 , 其行为系防卫过当 , 应依法减轻处罚;余清主动投案 , 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 属自首 , 可依法减轻处罚;且余清自愿认罪认罚 , 取得被害人谅解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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